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

關於北捷殺人事件

我現在大概可以體會支持服貿的人,在學運期間是什麼感覺。
直接說吧,我是支持死刑的。我也不打算假託什麼社會還沒準備好之類的理由,總之至少我是無法接受完全沒有死刑這件事。我是同意除非絕對必要,否則不要判人死刑,但我實在不能想像完全沒有死刑會是什麼樣子。

其實北捷殺人事件跟廢除死刑兩件事實在不能算是有關係。我甚至覺得在發生這種重大殺人案件的時候來討論廢死,對兩個議題都不好。對殺人事件本身失焦,對廢死又容易讓人受到情緒影響而不客觀。只是既然都已經戰成一團了,乾脆提出來聊聊。

廢除死刑這個議題,跟母乳哺育這個議題在某個層面上我覺得有著很奇妙的同質性。

記得以前在小兒科,曾經有學妹提出來說我們的政府強調母乳哺育到這種近乎偏執的地步,到底是生理正確還是政治正確?我們確實是為了媽媽寶寶好,所以推廣母乳哺育,還是為了獲取國際/WHO的認可,而強迫媽媽們餵母奶?

更進一步,我們的政府為了推廣母乳哺育,竟然想立這種雞毛蒜皮都要管的規定,禁止賣場提供奶粉試用包,這會不會有點超過?各種母嬰論壇上充斥著我好厲害我母奶餵到兩歲、沒有沒有奶的媽媽只有不認真的媽媽、為了孩子好,妳怎麼可以放棄餵母奶...... 之類的言論,這樣真的是對的嗎?

母乳哺育是好事,這我們大家都知道。但是這不應該表示只有母乳哺育是可以接受的、其他都不可以,也不應該表示真的有困難而無法餵母奶的媽媽就是壞媽媽。如果可以選擇,我們當然願意選擇母乳哺育,但是總有無法選擇的時候。

廢除死刑對我來說是一樣的概念。強調廢除死刑的人,有沒有爭取國際認同、或爭取身邊的知識份子認同,或用以顯示自己比較理性或比較崇高的成分?(而且是不是比較理性還因人而異,我相信也有覺得因為廢死很潮所以支持廢死的人)我當然知道判人死刑不好,我也同意在有選擇的狀況下盡可能不要判人死刑。但是這不應該代表在某些案件上死刑是不對的,也不應該把支持死刑的人就歸類為血腥、暴力、醜惡、無知、層次低不文明的人,無論他的理由是多麼充分多麼正當。

至於北捷殺人事件,至少在台灣還沒把死刑廢除之前,我覺得判這個兇手死刑應該還蠻合法。那他是不是能夠撐到台灣廢除死刑的時候還沒被槍決,就看他的造化了吧我猜。


然後這個大環境到底要為這個兇手的行為負多少責任,我不知道,但我的感覺是應該不會太多。再次拿癌症出來打比方,確實很多癌是有risk factor的,乳癌跟大腸癌有家族史、肺癌跟抽煙有關、胃癌跟醃漬食品有關、肝癌和HBV/HCV/liver cirrhosis有關、鼻咽癌跟EBV感染有關...... 所以針對這些癌症我們要鼓勵民眾戒煙、鼓勵民眾接受篩檢,這都很合理我都同意。

但是也不要忘了,確實也有某些癌症沒有任何risk factor, 一個基因突變它發生就發生了。例如GIST, 例如dysgerminoma. 而這些癌症的共同特徵:罕見、極度惡性、難治。

我強烈地認為這次的兇手就屬於這一種。所以前面的任何screening test和health promotion都沒用。

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到底要討論多少社會責任、東海大學跟一些很偉大的人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的意義在哪裡我是覺得一點意義都沒有。這些論述對我來說我覺得太無限上綱、自視太高、太驕傲而且自我感覺良好。如果今天去殺人的是一個因為身體殘障被歧視而失業多年家庭破碎的人,我會覺得我們去探究這個社會到底病得多重是有意義的。但這次不是。但這只是我主觀直覺地這麼認為。

而且,就算是社會要負很大很大很大的責任好了,所以都是社會的錯、都不是兇手的錯嗎?是社會對不起兇手,所以兇手不需要受到懲罰嗎?這也不太對吧我覺得。


以上。